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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工业职业学院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


2023-08-21  点击:[]



天津工业职业学院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、全国及天津市高校思政工作会议几个是,按照《关于推进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攻坚的实施意见》(津党办发〔2018〕15号)的要求,对在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方面全面发展,激发广大学生坚定信念,树立积极向上、奋发图强、团结进取、求真务实、开拓创新的精神,努力成长为有理想、有本领、有担当的中国社会主义事业优秀的建设者和接班人,根据我院实际,特修订本办法。

一、 评选时间和名额

学院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,评定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,与院内奖学金的评选同时进行,三好学生名额控制在二、三年级每班学生总数的10%,优秀学生干部为每个班级1名。

二、 评选条件
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党的领导,思想品德好,能遵纪守法、关心集体、诚实正直。

(二)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正确,勤奋刻苦;具有实事求是,独立思考,勇于创新的精神;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、实践管理和操作能力,学习成绩良好。

(三)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良好、身体健康。

(四)三好学生必须为奖学金获得者,德育测评成绩90分以上者;优秀学生干部为单科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合格。

(五)在院、系、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,或在院、系、班级等各级学生组织工作中有较突出贡献者。

三、评选项目及评选标准

(一)三好学生(名额控制在全班人数10%以内)

1.具有我院学籍(全日制)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。

2.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,能模范遵守《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学生行为准则》、校纪校规,无违纪行为。

3.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正确,勤奋刻苦;具有实事求是,独立思考,勇于创新的精神;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、实践管理和操作能力,学习成绩良好,荣获学院级奖学金。

4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良好、身体健康。

5.在院、系、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,或在院、系、班级等各级学生组织工作中有较突出贡献者。

(二)优秀干部(每班级1名)

1.具有我院学籍(全日制)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。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修养,团结同学,能热心为同学服务,作风正向、踏实、民主,对待工作态度积极端正,群众基础好。

2.工作责任心强,本职工作做得出色,敢于抵制不良倾向,模范带头作用好。

3.工作积极主动,责任心强,敢于负责,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;所负责部门工作成绩突出。

4.学习单科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合格。

5.班委或以上级别学生干部。

四、评选办法及表彰颁奖

(一)认真负责,严格推荐程序,确保推荐质量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。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,或不符合条件者,经学院审定,取消其荣誉称号。

(二)辅导员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,及时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和民主推荐工作。

(三)由各系负责,组成本系的评优工作小组,真实、全面地对本系学生进行筛选、评比,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,在系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将评审结果报至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管理部)审核,由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管理部)汇总后后报主管领导审核。

(四)“三好学生” 、“优秀干部”学院给予表彰,发给荣誉证书和奖品。填写《天津工业职业学院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》,并存入学生本人档案。

(五)天津市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在学院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。

五、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:

(一)三好学生 一学期内综合考评得分低于75分。

(二)学生干部一学期内考试或考查有不及格课程。

(三)一学期内,因违纪受过警告以上(含警告)纪律处分。

六、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,原《天津职业学院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》废止,解释权归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管理部)负责。

 

 

 

 

2021年11月20日    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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